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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 梅州市律师行业掀起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热潮(二)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3-05-25 | 51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梅州市律师行业积极参与到主题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将法治公益服务与民法典宣讲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在创新普法工作新模式的基础下,陆续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法典法治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5月19日,平远县城综局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暨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邀请广东归读律师事务所刘恋律师宣讲解读。各镇综合执法相关同志、县城综局机关全体执法人员、县城监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会。

会上,刘恋律师围绕《民法典》的意义及特点等进行解读,并重点分析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原则、执法范围、执法主体、执法规范,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对行政执法人员在实践中如何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近日,广东粤梅律师事务所罗育斌律师应邀来到丰顺县龙山中学,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民法典讲座。

在讲座中,罗律师展现了他卓越的专业知识和独到的法律见解。他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抽象复杂的法律概念,转化为生动的案例和实际情境,引导与会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民法典的规定。罗律师还特别关注到,与师生们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涉及校园伤害、交通事故、教育教学责任等方面。他详细解答了与会者提出的疑问,并就如何预防和解决一些常见的法律纠纷提出了有益的建议。罗律师的分享和指导,为在座的师生们提供了法律知识的指引,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5月24日下午,梅江区普法办、区法学会、区司法局、区教育局联合组织在江南育才小学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进学校活动,让民法典走进校园。宣传活动由梅江区民法典宣讲团成员陈杰律师进行主讲,为学生们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活动现场,陈律师运用浅显易懂的法律语言,围绕青少年权利义务、限制民事行为人的界定及法律责任等,结合典型案例重点采取现场互动提问的方式对民法典相关知识、违法行为的自我防范、加强自我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学生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同学们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能够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正确处理各种关系,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以真才实学回报家庭、学校和社会。

现场还为学校代表赠送了民法典宣传读本等宣传资料,鼓励师生自觉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培养教育中小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不断推动校园法治建设。



5月22日下午,广东蕉法律师事务所赖家禄律师应广东粤电长潭发电有限公司邀请,到该公司开展了一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法律宣讲活动。

赖家禄律师结合企业实际,讲述了民法典实施三年来对民事领域带来的积极影响,接着详细讲解了企业在签订买卖、租货等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辅之以大量案例,讲授企业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条款的审核技巧,赖律师还就和企业职工生活息息相关的借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条文详细讲解,结合具体案例,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理财观。小心防止陷入非法集资旋涡。

一个多小时的讲授,该公司干部职工聆听了专题讲座后,纷纷表示认真学习《民法典》对企业的保驾护航作用很大,公司将以这次授课为契机,认真掀起学习《民法典》高潮,争做知法、守法、用法的企业好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