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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 独具“象”新,广东粤梅律师事务所送法进机关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3-05-23 | 570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月份,是民法典普法月。为了进一步普及民法典知识,提升法律素养,5月22日,梅州市梅县区气象局特邀广东粤梅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黄长云,在局机关举办了一场《生活中之民法典》讲座。讲座内容,涵盖了编撰历程、基本内容、典之称谓、伟大意义以及案例评析等方面。



民法典的编撰历程,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其承袭了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借鉴了世界文明之精粹。民法典作为我国民事法律的总纲,对人身权、财产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民法典谓之典,体现其地位重要、规模庞大和体系性强。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根基,人们权利保护的神器。黄律师结合具体案例,生动活泼地展示了民法典对权利的定位和保护,让受众更加深入地理解了民法典对于日常生活的重要性和实用性。

气象部门作为负责气象监测、预测和提供服务的机构,以防灾减灾为第一要务,在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气象活动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例如气象灾害预警、气象数据应用等,都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气象服务为的是权利维护,行政执法亦需找准权力边界,避免伤及权利。民法典是权利法,其普及与气象服务及其执法不谋而合。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讲座后交流互动中,气象局干部纷纷表示,民法典的伟大意义在于,她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推动了社会公平正义的进步,维护了人民的合法权益,作为气象干部,将以更高的法治素养和责任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