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新陂镇中学在校内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的法治教育活动,邀请了新陂镇村的挂点法律顾问、广东粤东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君为同学们普法。在法治教育课堂上,黄君为同学们普及了“什么是法律,为什么要学法律”,告诉同学们“要学哪些法律”、并结合案例介绍了一些罪名。
初中学生处于人生成长的关键期,法治观念尚未建立,对自己一些行为的性质不够了解,较难分辨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还是犯罪。个别未成年人违法后,因处罚不够严厉,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不加以约束,将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课堂上,黄君通过案例的方式告诉同学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让同学们知道类似行为的性质,遇到情况能停止违法行为,避免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中学生学习法律,也是学习自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学法、懂法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保护自己的同时,勇于向违法犯罪行为说不!

同学们在课堂上还学习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部分法律规定。
在法治宣传课上,同学们聚精会神,认真学习宣讲内容。律师到校普法宣讲的方式,有效加强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及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