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经相关程序审定和公示,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聘任王伟文等30人为第一届听证员,其中8名为我市律师,任期五年,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
我市律师被聘任为梅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